关于公布2021年广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3-20 点击:1588
粤技服〔2021〕7号
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(办公室、考试院)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,本着“成熟一批,公布一批”的原则,今年将不定期公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。现公布《2021年广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》(附件),内含131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,今后将根据开发情况动态调整。有关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各市可根据本市情况因地制宜,以促进就业创业和产业发展升级为导向,在目录范围内制定并公布本地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安排。
二、各市要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社职鉴〔2018〕9号)和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(2020年修订)>的通知》(粤技服〔2020〕34号),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流程管理,严把考试质量关。
三、各市要提前规划,从满足本地区考评工作需要出发,结合本地区防疫要求,制定并做好本地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培训认证工作。派遣使用考评人员时,应落实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中的考评人员配比要求,严格执行“考培分离制度”、“回避制度”和“轮换制度”。
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
2021年2月18日